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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智信禾
時間:2024-07-01
在美國,注冊商標是保護品牌和商業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申請美國商標并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情,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程序和準備。其中,使用證據就是美國商標注冊過程中的一個關鍵環節,它對于商標的注冊和使用具有重要的影響。
在商標注冊申請中,使用證據就是指證明申請人已經在商業活動中實際使用了該商標的證據。使用證據的目的是證明該商標已經在市場上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力,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從而為商標的注冊提供有力的支持。接下來,我們將介紹美國商標使用證據相關的重要信息。
一、證據提交時間
1、商標申請階段
(1)以“實際使用”為申請基礎:提交商標申請時,同時提交使用證據。
(2)以“意向使用”為申請基礎:商標申請通過官方實質審查后提供,可以申請延期,但需繳納延期費。
2、商標注冊后
(1)注冊日起滿第 5-6 年期間。
(2)每次辦理續展時。
二、證據的形式
1、商品商標的使用證據
(1)能作為產品使用證據的有:產品的標簽、包裝、帶有商標的產品照片、產品的陳列(產品目錄)和展覽。
(2)不能作為產品使用證據的有:發票、提單、訂貨單、名片、公開出版物、傳單等。
2、服務商標的使用證據主要是相關服務的手冊、廣告宣傳或名片,以及上述證據形式的照片。注意,以上證據形式不能僅僅顯示商標,它必須涉及所提供的服務。
此外,在提供使用證據時,申請人需要確保材料清晰、完整,并能充分證明該商標已經在商業活動中使用。
最后,建議申請人在準備注冊商標時,提前收集好相關的使用證據,以便順利通過注冊審核。
(待續)